在数字化营销的浪潮中,运营及自媒体人员肩负着创造吸引人的内容、推动产品或品牌曝光的重任。然而,广告法的严苛与平台规则的繁杂,往往成为内容创作的隐形“雷区”,稍有不慎便可能触雷,导致严重后果。本文旨在深度剖析那些你可能尚未察觉的广告法违禁实例,以知识点形式呈现,助力你在内容创作中巧妙避坑,释放创意潜能。
广告中频繁出现的“最”、“第一”等绝对化词语,是广告法重点打击的对象。这类词汇因缺乏客观依据,易误导消费者,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。然而,许多创作者误以为加上“自认为”、“在我看来”等主观表述即可规避风险,实则不然。正确的做法是,用相对客观、可量化的数据或事实替代绝对化描述,如“销量领先”、“市场占有率前茅”等。
在医疗健康领域,任何未经科学验证、夸大治疗效果的表述都是严格禁止的。这包括保证治愈、保证不复发等绝对化承诺,以及对药品、保健品功效的过度渲染。此外,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进行疗效证明也是违规行为。
价格促销活动中,“原价”的滥用成为违法重灾区。未经比较或在一定时期内未销售过的价格不得作为原价,以虚构原价进行打折促销,将误导消费者,涉嫌价格欺诈。正确做法是明确标注促销周期、降价幅度及原价依据。
涉及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等特殊用途的产品,其宣传内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夸大功效,误导消费者。例如,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化妆品不得使用医学术语或暗示医疗作用。
邀请明星代言需审慎选择,确保其形象与品牌形象相符,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。代言内容需真实合法,不得夸大产品效果,同时需明确代言人身份,避免误导消费者。此外,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进行商业推广将构成侵权。
在内容创作的道路上,尊重广告法与平台规则,不仅是对法律的敬畏,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。通过上述知识点的学习,希望每一位运营及自媒体人员都能在创作过程中多一份细心,少一份侥幸,以更加合规、专业的姿态,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内容。记住,创意的边界在于合规,而成功的秘诀在于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。在句无忧的陪伴下,让我们一起在内容创作的征途上,走得更远、更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