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决的意义不仅在定分止争,还在于引领社会风尚。有人“知假买假”,告上法院,要求十倍赔偿。这样的情况法院要如何判呢?相关案例也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,一起来看↓↓↓
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:做实抓前端、治未病,以能动司法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。针对“知假买假”索赔,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,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乱象。发布典型案例,亮明惩治造假售假司法态度,明确只在“生活消费”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,公众、商家广泛认可,延宕20多年的“知假买假”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。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林文学:通俗地说,知假买假,就是购买者明知是假冒伪劣食品,仍然购买,并主张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行为。知假买假十倍惩罚性赔偿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,也存在借维权敲诈勒索等乱象。社会各方面一直存在不同认识,司法实践也不完全一致。最高法院通过深入调查,发布典型案例,亮明了惩治造假售假的鲜明态度,同时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精神,明确在“生活消费”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。这样,延宕20多年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。这一司法态度,不仅依法支持消费者维权,发挥人民群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,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。比如,张军院长报告中提到的购买46个咸鸭蛋案件,张某到某食品公司购买46个过期咸鸭蛋,一个2.2元,总共101.2元,张某让食品公司出具46张小票,依照食品安全法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1千元赔偿的规定,起诉商家赔偿4.6万元。法院认为,购买46个咸鸭蛋出具46张小票,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,但张某购买46个咸鸭蛋属于生活消费需要,以总价款101.2元为基数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,总共赔偿1012元。这个判决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。
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除了加重民事责任外,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中,发现生产销售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,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建议行政机关履行职责,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通过立体打击、源头治理,共同维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2023年,最高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,先后对涉建设工程、信用卡、电影知识产权、保证保险、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,发出1至5号司法建议,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,促进相关部门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,做实诉源治理,抓前端治未病,实现双赢多赢共赢。比如,针对信用卡纠纷迅猛增长反映出的银行发卡授信不够严谨、银行自行催收不够有力、呆坏账核销政策需要完善等问题,发出2号司法建议。建议发出后,有关主管部门积极行动,协同发力,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有所下降,法院和有关部门共同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。